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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说谷歌图书搜索

October 22nd, 2009 | 转发腾讯微博 留评论 看评论

我们家93年以前有一抽屉小人书,搞不清楚是为我准备的还是为我和我爸两个人准备的!每逢我妈搓麻将的时候,我们父子就躺床上去研究小人书。小学的时候有过一个和赛吉·布林(Sergey Brin)差不多的想法:免费看完所有的哆啦A梦(Doraemon)。理论上讲:印在纸上的书容易损坏,保存起来特别吃力。什么时候脏了、丢了、腐蚀了谁都说不清楚。况且一个人一辈子能看几本书?这里所说的书是指有人偶然写出来,偶然放到你手边,偶然被你翻过一遍的书。这样一想,能主动买本书看的人:实在是太难得了……

如果我们能够像上网一样方便的去读书,那是多么美妙的一件事情啊!以前我也不喜欢看电子书,但最近也想清楚了,一些东西写本儿上真不如弄网上,网上备份足啊!对我这样一个有轻微恋纸癖的人来说,能这样想,实在是太不容易了。

一定要记得每隔一段时间拿张纸出来用笔写写自己的名字……否则你儿子可能会笑话你!

详细内容:

2004 年,我们启动了谷歌图书搜索 (Google Book Search) 项目。我们与世界各地的出版社、图书作者和图书馆一起对世界范围内的图书进行数字化,让人们能够更加容易地查找到他们所需的书籍。

谷歌图书搜索使找书就像找网页一样容易。只要访问 books.google.cn,您就可以对成千上万本图书的内容进行检索,无论这些图书的内容新旧与否、无论是它们是文学典籍还是流行小说。

我们扫描的书籍有两个来源:

第一个来源是我们的“图书馆项目”,根据这个项目,我们扫描了由知名的 40 余家图书馆合作伙伴提供的藏书,其中包括密歇根大学图书馆和斯坦福大学图书馆。对于已经超过版权保护期的图书,用户可以免费阅读并下载整本图书。如果所扫描的图书仍在版权保护期内,我们最多只在搜索结果中呈现该书的 3 个片段;或应著作权人要求不呈现任何内容。事实上,"图书馆项目”中进行扫描的所有仍在版权保护期内的书籍,全部是由我们美国的图书馆合作伙伴提供的。而在美国之外的图书馆合作伙伴我们仅仅对他们的已经超过版权保护期的书籍进行扫描。

在美国,我们最近与图书作者和出版社达成了一项和解协议:向美国读者开放这些未超过版权保护期的图书馆藏书。但这个协议不会影响中文图书在中国的呈现,除非这些图书的著作权人授权我们更多的用途。

第二个来源是我们的“合作伙伴项目”,根据这个项目,合作伙伴(通常是出版社)授权我们对其图书进行数字化并在互联网上提供有限的内容预览。在进行“内容预览”时,读者可以阅读图书的部分内容,一般为整本图书的 20%,这种体验跟在实体书店购买书籍时的体验是类似的。今天,有来自 100 多个国家的超过 3 万名著作权利人参与了这个项目,他们为我们提供了超过 150 万册图书的授权。仅在中国,就已有超过 50 家出版社向我们提供了 6 万本图书的授权。

对中国用户来说,这意味着他们可以非常方便地在家中、工作场所或学校搜索图书,然后看看如何从网上购买这些书籍,或是在附近的图书馆、书店找到它们。

谷歌图书搜索还为中国出版社和作者提供了一个新的经济来源,给他们带来意想不到的效果。“合作伙伴项目”为图书推广和销售提供了一种全新方式,同时,它还延长了库存图书的商业寿命。比如,一些几十年来没有卖出过的图书突然又重新开始销售了,这仅仅是因为用户现在能够找到他们所需的书籍了。再比如,我们的一位中国出版社合作伙伴已经向我们提供了 5000 余本图书的授权,而每个月这些图书平均会有 50 万次的浏览,并产生大约 5000 次购买点击,每年,数十万的高品质用户能够通过谷歌图书找到自己想要的书籍并链接到当当和卓越等中国最受欢迎的在线书店进行在线购买。

同样令人激动的是,中文书籍因此有更多机会出现在中国以外的读者的视野中:中文是图书搜索中使用最多的语言之一。

当前全世界都十分渴求更多地了解中国以及她的人民和文化,谷歌图书搜索这样一个平台为世界各地的人们提供了一种独特的方式来更多了解中国为世界做出的贡献,同时也为中国作家提供了在国内外获取更多曝光度的良机。

有人说:

不作恶,但作起恶来一定是禽兽不如的。股沟(我一直认为这个中文名字更符合Google的形象)最近因为数字图书馆侵权,引起了众人关注,我也上去查了一下,居然有我两本书被列入到他们的扫描计划中,而已经被扫描且著作权没有过期的作者有570人。那么,股沟这个一向以“不作恶”形象示众的互联网公司,到底想干什么?

答案是:利益。为了利益,什么恶不恶的,不作恶还不许我饿吗?只要我饿了,有需求,可不择手段。

这个计划是在李开复老师googlebye之前就开始了,紧锣密鼓地进行。作为一个互联网的搜索引擎之擎,他们已经把能放进去的人类文明记录基本上都放进去了,放不进去的也给整合进去了。随着数字化图书的逐步完善,股沟认为,该出手了,再晚一点黄花菜就凉了。

大约在三四年前,有一家北京互联网公司的人找到我,说要让我授权,把我的书放到他们的网络图书馆里,供别人下载,如果别人下载,会付费,然后我会有提成。我没想着有几个人会看我的书,但我觉得这种事情好玩,就签了一个协议,后来我到网上找,居然没有找到这个网站,估计运作不善倒闭了。而类似这样的公司后来又有两家找我,我都谢绝了。事实上这几家公司也没有折腾出个所以然。

那么我来分析一下,如果这些互联网公司想做网络图书馆或在线数字书店,让读者方便下载各类图书,并且支付一点费用,首先就是一个相当庞大的工程,那么多的书,你得挨个跟作者、出版社谈,人家不同意,你侵权了,一个官司就能把你拖垮。如果谈一圈下来,得需要七八年,到时候网络指不定又变成啥样子了,这期间支出的成本海了去了。所以说,中国很多公司都看中了网络图书这块肥肉,但就是不知道如何把它据为己有。

股沟做到了,他们用一种近似掠夺的方式,二话不说,在全球(不光是中国)先把资源拿下,并且一定让你知道他们干了一件侵权的事情,并且一定会诱使你去想跟他们打官司,并且你肯定觉得这官司必须打,甚至会想到所有侵权者都联合起来一起打,反正股沟有钱,能赚点是点……这个权利主张看上去很诱人,对不?可是,一旦你真的动手,会发现你就上了股沟的当了。这正是他们求之不得的事情。

为什么会这样?股沟就是不想挨家挨户地毯式签约授权,那样多浪费时间和成本啊,唯一的方式就是我先抢过来,这样的方式既简单又省事,他们并且做好了下一手准备——面对打官司。全世界的人都到美国来打官司吧,并且你肯定会赢,但是你在美国请个律师就是为了60美元的侵权费?你缺心眼啊!事实上,股沟会输掉官司,并且赔你60美元,你虽胜犹败,它虽败犹荣。这就是他们为什么叫“股沟”,在这里挖了一条沟让你掉进去。那么,你还敢打官司吗?有人会说,凭什么他们就赔60美元?你想想,你在美国打一场官司,估计要十多万美元,赔你两万美元又能怎样?就算赔你十多万美元,打个平手,又有什么意义呢?股沟早就看到这一点了,所以他们根本不怕打官司。相比之下,我们的互联网公司就看不到这一步棋,还挨家挨户跟街道大妈一样做工作。

即便现在很多作者、出版社谴责股沟,但股沟的网络图书计划并没有因为这个放慢一点速度,在他们服务器上的图书与日俱增,这更加说明股沟想建立网络图书馆的野心。唯有这样,他们才能占有最大限度的资源,在互联网的竞争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

现在来分析一下,股沟走这么一招看上去很有风险的棋,其实相当稳妥,它就是等你找上门来,然后最终为了确立一种新型的网络图书传播规则,股沟是最大的搜索引擎,他们有必要也有责任把这件事情做到位,侵权的事情好谈,会让你有好报的。但是我必须用侵权的方式把这件事做出来,这是股沟的逻辑。不然的话,什么资源、规则都是空谈。

当全世界有一个最大的图书馆,所有藏书都在里面,你只要到了股沟的首页上输入书名就可以在线阅读,是件多么惬意的事情,不过且慢,你,作为贵国的公民,恐怕看不到,因为你会被GFW,嗯哼。人类共有的文明遗产可能与我们无关。

原文地址:http://www.wangxiaofeng.net/?p=4055

版权声明乱说谷歌图书搜索系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自Bruce[http://bruceh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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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October 23rd, 2009 at 07:55 | #1

    唉。。又是这个事情
    我围观好了

  2. October 23rd, 2009 at 18:27 | #2

    @A.shun 问你个事情:难道你真实传说中的:每天浏览大量的独立博客并留言!还是真的人格魅力一流赢得如此多人对你博客的关注? :oops: 每篇博文的评论量很可观呢!

  3. October 23rd, 2009 at 18:32 | #3

    @Bruce
    传说中?那个传说的主角老卢和Louis Han。

    当然,去别人那留言也是评论数上来的主要原因,不过谈不上大量,毕竟我比较懒,现在能上网的时间也不多。我只是逛感兴趣或者比较熟悉的,当评论和抢沙发成为一种乐趣,这个不难

  4. October 23rd, 2009 at 18:33 | #4

    我kao。。不是第一次评论还有审核

  5. October 23rd, 2009 at 19:39 | #5

    @A.shun :oops: 为了防止spam没办法……对了你也知道老卢啊,自从
    牟长青给他发扬过以后基本上博界都知道了…… :idea: 这样也好,大家多交流交流,不结朋党,哪来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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